最不平等的條約【轉貼】
淨宗法師

第十八願可以說是一個「完全不平等條約」。怎麼不平等呢?

辛苦修行、難行苦行,都是法藏菩薩一個人的。法藏菩薩一人承擔所有的責任,而把往生成佛的好處讓給我們十方眾生免費享受。

所以,這個約定可以說是從古到今、貫徹法界都找不到的最不平等條約,只有菩薩的大菩提心才有能力這樣做。

我們十方眾生稱念阿彌陀佛修好的名號,稱念就往生,我們完全是權利這一方,責任都由阿彌陀佛一人挑起了。

我們念佛也談不上是自己的修行,我們不過是享受阿彌陀佛果地功德的六字名號,他修好六字名號給我們稱念,就好像媽媽做好了米飯給孩子吃,孩子就享受啦。 

☘香光

是我們修行修得好、修了很多功德,所以能往生淨土嗎?是我們念佛念得好、念得很有功夫,所以能往生淨土嗎?不是。

小小凡夫,莫貪佛之功!我們念佛往生,全憑佛的願力,我們只是隨順佛願。

善導大師:「若我成佛,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,下至十聲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;彼佛今現,在世成佛,當知本誓,重願不虛,眾生稱念,必得往生。」

阿彌陀佛兆載永劫的難行苦行,成就了這句萬德名號,平等施予一切眾生,稱念必生。

頂禮彌陀大慈大悲的廣大誓願。

 

行住坐臥常念佛

18願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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